余姚市保庆大药房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余姚市保庆大药房有限公司是由余姚市妇幼保健院管理的一家国资企业。因药店业务发展需要,特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及相关专业,余姚户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
3.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常住户口入户时间截止2023年7月5日。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23年7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地点:余姚市兰江街道世南西路1072号行政楼405室。
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分试岗和面试)
1、试岗:时间一天,总分100分。
2、面试: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数,应聘者经资格初审后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成绩=试岗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进入面试者,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原则上按照招工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另行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办理签订合同书、社会保险、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六)薪酬:面议。
本简章由余姚市保庆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62906045(陈) ;监督电话:62906015(王)
余姚市保庆大药房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