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市二院)关于酒精消毒湿巾紧急遴选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消毒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手册》、《余姚市妇幼保健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院感染防控要求(2020.1.27更新)》要求,为做好在疫情防控时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等关键岗位的物体表面消毒措施,确保院感管理到位,经院感科提出申请,现组织酒精消毒湿巾的紧急遴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投标产品符合投标人法定经营许可范围;
3.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代理商产品销售授权书,一级代理商优先;
4.不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进行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询价,各参与公司不得围标、串标,若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该公司永远不得参与医共体任何投标。
二、产品要求:
产品名称 | 规格要求 | 适用范围 | 配置要求 |
酒精消毒湿巾 | 规格不限 | 用于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等重要防疫岗位的物体表面消毒。 | 75%以上的乙醇浓度,根据国家卫健委颁发的《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中消毒指引中规定,75%及以上浓度的酒精对病毒灭活有效. |
三、询价时间:2021年8月6日下午15:30。
四、询价地点:余姚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12会议室。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每级代理均需提供);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每级代理均需提供);
3.投标产品销售授权书,医疗器械注册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书;
6.供应商简介
包括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及仓库地址)、企业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情况(2020年财务报表)、经营范围、宁波大市内发生业务关系的医疗机构名称及数量、物流途径等内容;
7.产品报价清单(纸质版四份);
1)需提供临近地域至少三家三级医院销售发票复印件(原则上要求近三个月内),线上采购的产品请在报价清单上注明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代码,并在询价当天递交。
2)对于已经在供货的产品,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现供货价,且不得高于浙江省阳光采购查询价格;
3)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询价程序的报价,投标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8.参加询价时随带样品或图册。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再允许参加本院任何招标。
9、联系地址: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市二院)住院楼一楼西侧采供中心。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574-62906199。
10.递交报价单:在纪委监察与财务监督下,于询价当天按医用耗材询价目录逐一询价,供应商现场上交报价单,当场拆封唱价,选取报价最低的3家供应商进入询价程序(必要时,国产、进口分别询价),报价不足3家的直接进入询价程序。
12.询价:由询价工作小组与供应商代表(具有法人授权)进行谈判,按供应商报名签到顺序逐一进行询价,填写询价结果,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13.询价结果公示:询价结果在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市二院)外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14.签订合同:如在公示期内未收到负面信息,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供应商完善相关备案资料,并签订合同。如遇政策调整,应按相关政策执行,本合同作废。如因价格调整,导致平台最低采购价比谈判价低10%,将以平台最低价为成交价。
15、递交的询价资料均不退回,供应商在参加询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承担。
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市二院)采供中心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