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市二院)医用耗材询价公告
根据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三流合一”医用耗材采购新平台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市二院)医用耗材采购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医用耗材及时供应,有效保障临床需求,尽力降低病人医疗负担和科室成本,经研究决定,开展医共体医用耗材询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投标产品符合投标人法定经营许可范围;
3.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代理商产品销售授权书,一级代理商优先;投标产品需为阳光平台采购或省中标产品;
4.不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进行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询价,各参与公司不得围标、串标,若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该公司永远不得参与医共体任何投标。
二、询价医用耗材目录:
产品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要求 | 适用范围 | 配置要求 |
1 | 人工急救呼吸球囊 | 成人/儿童 | 用于一般性的急救及专业的医疗场合,为病患提供氧气流通及交换,协助病患呼吸。 | 由PVC储气袋、PVC氧气管、PC储气袋安全阀、PC进气阀组及硅胶/PVC/PC急救球,配用合适的PVC/硅胶面罩组成。PVC所用增塑剂为DINP,产品为非灭菌供应。 |
2 | 医用固定带 | S/M/L/XL | 依据使用部位,适用于腰部、胸部、腹部、肩颈腕部、膝关节、踝关节、锁骨、肋骨等部位的固定和康复治疗。 | 由支撑部分、束紧部分、固定部分和加强带组成。 |
3 | 一次性使用负压引流器 | 1000ml | 与引流管配合供临床引流用。 | 由袋体﹑弹簧、挂孔、进口、排气口、控制阀、接头以及导管组成;2型引流器由上盖﹑弹簧﹑袋体﹑下盖、挂孔、进口、排气口、接头以及导管组成。引流器应无菌。 |
4 | 一体式吸氧管 | 成人/儿童 | 供医疗单位为病人吸氧时湿化及传输氧气。 | 产品由湿化瓶瓶体、湿化瓶瓶盖、氧气过滤器(或无)、氧气输入接口、湿化液灌注口、吸氧开关阀(即逆止阀)(或无)、吸氧接口、吸氧接口保护套、氧气湿化管、湿化液(纯化水)、最低水位线、保护套及吸氧管组成。 |
5 | 乳胶检查手套 | S/M/L/XL | 供医疗检查,卫生防护用。 | 产品由天然橡胶胶乳制成。主要技术指标:1、手套密封性能应好,不漏水;2、拉伸性能如下:老化前扯断力的最小值/N:7.0;老化前扯断伸长率的最小值/%:650;老化后扯断力的最小值/N:6.0;老化后扯断伸长率的最小值/%:500;3、灭菌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达到无菌,环氧乙烷的残留量≤10ug/g;4、非灭菌产品:初始污染菌<1000cfu/g,不得检出大肠杆菌、致病性化脓菌、真菌菌落总数≤100cfu/g。 |
三、询价时间:2021年6月22日下午14:00。
四、询价地点:余姚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三楼312会议室。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每级代理均需提供);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每级代理均需提供);
3.投标产品销售授权书,医疗器械注册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
5. 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书(附件三);
6.供应商简介
包括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及仓库地址)、企业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情况(2020年财务报表)、经营范围、宁波大市内发生业务关系的医疗机构名称及数量、物流途径等内容;
7.拟参与询价医用耗材清单(包括报价,纸质版四份);
1)供应商按目录分别报价,另需提供临近地域至少三家三级医院销售发票复印件(原则上要求近三个月内),单独装入信封封口,在报价单及信封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信封上注明报价医用耗材的序号、名称及规格。报价单请单独装订,报价清单上注明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代码,并在询价当天递交。
2)对于已经在供货的产品,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现供货价,且不得高于浙江省阳光采购查询价格;
3)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询价程序的报价,投标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8.参加询价时随带样品或图册。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再允许参加本院任何招标。
8、联系地址: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市二院)住院楼一楼西侧采供中心。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574-62906199。
9.递交报价单:在纪委监察与财务监督下,于询价当天按医用耗材询价目录逐一询价,供应商现场上交报价单,当场拆封唱价,选取报价最低的3家供应商进入询价程序(必要时,国产、进口分别询价),报价不足3家的直接进入询价程序。
10.询价:由询价工作小组与供应商代表(具有法人授权)进行谈判,按供应商报名签到顺序逐一进行询价,填写询价结果,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11.询价结果公示:询价结果在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市二院)外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12.签订合同:如在公示期内未收到负面信息,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供应商完善相关备案资料,并签订合同。如遇政策调整,应按相关政策执行,本合同作废。如因价格调整,导致平台最低采购价比谈判价低10%,将以平台最低价为成交价。
13、递交的询价资料均不退回,供应商在参加询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承担。
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市二院)采供中心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