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年度工会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病区):
在医院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新院已顺利搬迁投入正常运营,三家单位人员已整体融合。为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使广大干部职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享受到舒心的休养环境,调节身心、丰富生活、增进交流、促进职工身心健康,经研究,决定从今年12月中旬开始安排职工2019、2020年度疗休养。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疗休养的对象是工作满二年的医院全体工会会员(以虚年计)。借入、借出职工按借用合同条款规定享受。当年因个人原因提出离院的编外职工(不包括退休职工)不予享受,若已享受的退还费用。
二、疗休养费用
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限额标准为:在编职工不高于2000元/人/年,编外职工工作满五年(实足年)不高于2000元/人/年,不满五年不高于1000元/人/年。
三、疗休养时间、线路
因今年三家单位整合的特殊原因,疗休养时间、线路作出以下安排:
原二院职工2019-2020两年合并安排,符合2000元/年的,享受4000元省外线路;编外职工符合1000元/年的,享受2000元省内标准;编外职工2019年新入职的,2020年享受1000元省内线路;编外职工2019年符合1000元/年标准,2020年符合2000元/年标准的,分别享受1000元、2000元省内线路各一次。
原妇保所、计生站在编职工若2019年已享受疗休养,则2020年享受2000元省内线路;未享受疗休养的,享受4000元省外线路(个别三年享受6000元的,直接跟总工会组团走)。编外职工一律从2020年开始安排,工作满5年的2020年享受2000元省内线路;工作不满5年的,2020年享受1000元省内线路。
疗休养时间、线路及享受标准见附件。
四、疗休养旅行社选择:必须是总工会发文指定的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疗休养承办单位。具体由医院工会委员会结合前两年旅行社提供的服务情况及职工的意见反馈择优选择。
五、疗休养假期:一年一次的享受二天疗休养假,两年一次的享受四天疗休养假,其余时间为自己积休。
六、注意事项:
(一)二十人以上独立组团,不到二十人由工会办协调调整或由旅行社安排拼团。
(二)疗休养待遇必须由职工本人享受,名额不得转让。一律不得随带家属。
(三)报名后原则上不作调整,如个别职工确因工作原因,请提前一周自行与承办旅行社联系,否则产生费用(如旅行社提前订房、订票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或作弃权处理。
(四)每条线路的行程、住宿、餐饮标准均由医院工会办根据市总工会招标内容审核后组织实施。并在钉钉公告网上进行告知。
(五)在旅行过程中,每位职工要有团队意识,按指定路线统一行动,并注意自身安全。
(六)为不影响正常医疗工作,各科室每次参加疗休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科室人数的10%,个别小科室单次只允许安排1人。
余姚市妇幼保健院工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